同志们: 去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各承办单位本着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注重实效,让委员满意的指导思想,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委员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去年经审查立案的228件提案,都按规定期限办结,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55件,有关问题列入计划解决的132件,两项合计187件,占总数的82%,政协委员对去年提案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8%,有11件提案表示不满意,经相关承办单位的再次办理,其中6件已得到委员理解,表示基本满意。应当说对办理结果出现不满意,是正常现象,也是客观的,经再次办理,最后尽管有5件提案仍表示不满意,但对承办单位的办理过程,总体已表示基本满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检查承办单位对提案答复后的承诺兑现情况,去年下半年区政协对区国土资源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等三家提案承办大户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进行集中评议,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进一步办理落实。区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农林局、交通局、教育局被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在政协的四次会议上受到了表彰,许多承办政协提案的单位和个人不辞辛劳,勤奋工作,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办好政协提案的经验和做法。在此,我向承办政协提案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政协委员的期望,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动与委员沟通不够;不了解提案的真实意图,出现答非所问,对答复不满意的提案再次办理工作有厌烦情绪,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对采用集中面商的缺席委员事后缺乏补课,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答复很原则,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详细说明理由;对已经承诺办理,但后因条件变化不能按时兑现的提案,或当时答复不具备办理条件,后时机成熟,采纳提案意见落实的,缺乏相互沟通。三是少数单位未按《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办理程序、方法、行文格式不够规范,特别是采纳情况未作标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237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212件。为做好今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我从政协的角度再强调三个字:情、诚、尽。 一、对政协提案要有一个感情。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委员提案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政协提案和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正式答复。政协提案是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郑重地向政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见或来信,是更高层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表达了民意,反映了民情,是政府部门了解社会各界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改进工作,拓宽思路,增强解决办法的重要途径,是广大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同时要树立一种观念,把政协提案看作珍贵的资源和财富,而不是负担,提案越多,说明对你部门的工作越关心、越支持。总的说,提案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客观反映,是党政工作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也是党政部门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载体。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一定要有感情,把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体现在具体行动中,以人为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件提案。 二、办理政协提案要体现一个“诚”字。 就是在办理过程中要诚心诚意。是否诚心、是否诚意,领导是关键。在这方面,区委区政府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区政府领导每年都亲自参与重点提案、难点提案的办理工作。以区政府常务会议形式,面对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共同探讨提案的办理落实,真正体现了政府领导对办理提案的重视和决心。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它列入年终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区政协希望在今年的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能进一步营造这种良好的办案氛围。一是要求“一把手”积极参与提案的办理,做到“三个亲”:亲自过问,具体说就是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主持召开一次提案分析交办会,梳理分析,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亲自领办,就是对本单位的重点提案,要有一把手领衔办理,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具体落实委员的建议和意见;亲自审查意见,就是对重要提案的答复要有一把手签发,以示重视。二是各单位要尽早动手,区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个时段要求,从交办、联系、协商、答复到落实的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对一些涉及联办的提案,牵头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三要重视不满意提案的再次办理工作,要认真分析不满意的症结所在,耐心细致地办理。即使办理结果仍不满意,但要使提案者对办理的过程感到满意,体现一个“诚”字,确属提案本身的问题,可直接与提案委联系,共同做好解释工作。 三、在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要突出一个“尽”字。就是要尽职尽责尽力。提案的办理,重在落实,重在解决问题,提案能不能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成果,不能仅仅停留在提案是否按时办结,件件有答复,而要做到件件有落实,要把提案的答复件看作是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书。希望各承办单位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取得成效上,努力实现由被动应付到主动办理,重答复到重落实的转变,不断拓宽提案办理的办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在这方面一要重视面商工作。面商既有利于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沟通、理解,也有利于提案的办理与落实,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政协委员进行座谈、研讨,面对面地交流意见,集思广益,共商解决良策。二是要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今年确定了邱风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建议》、周宏委员《关于餐饮垃圾定点集中处置的建议》、刘波委员关于《要求出台老年人免费乘车、小学生优惠乘车的有关政策》、汪闻广委员《要求对塘山采取严厉的关、停等措施》、朱狄浩委员《关于在实施生态区建设中加大对墓葬秩序整治力度的建议》、谢富国委员《关于提升中心城区建筑艺术及文化品位的建议》等六件提案为重点提案,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工进行督办,希望各承办单位按照区政协印发的[2005]1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给予高度重视。三是要注重落实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时间尽早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说明理由,实事求是地作出答复;不能按时办结的,或者办理需要一段时间的,要说明续办理由,明确续办时间,要体现一个“尽”字。政协提案往往答复在前,落实在后,所以更要注重落实问题,对答复中有承诺的,一定要兑现,以体现承办单位的诚信。今年是本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到时我们将对有关部门的有关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进行集中评议,请各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 同志们,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意义重大,它饱含着政协委员和各办理单位的心血和智慧,希望大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把政协提案作用发挥得更好,为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