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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昌副主任在建议、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2008-05-05 20:06:42 字体:【
胡世昌
2006年3月14日
同志们:
    每年区“两会”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四家联合召开会议,集中交办“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这已经成为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去年,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213件,各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复完毕。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大家辛勤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237件,下面,我就如何办理好代表建议讲三方面意见。
    一、去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各级领导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依法治国,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作为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件建议。
    (二)责任落实,组织到位。大多数承办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区建议交办会议精神,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和《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商量,制订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人员三落实。
    (三)方法多种,办理到位。规范办理程序是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的重要环节,讲究方法则是提高办理质量的必要举措。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大多数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有效地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运用多种渠道,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办法,召开“座谈会”与“上门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强化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面对面征求意见,交换看法,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增强建议办理的深度、广度和透明度。去年5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姜山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中,区政府吴胜武副区长,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鄞州分局刘金荣局长就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的建议向代表们现场答复。参加接待的区农林局、贸易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分局的有关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实行正常性的监管,年底又专题将落实情况再次向领衔和附议代表书面报告。他们对办理代表建议的做法值得各承办部门学习和借鉴。5月25日,徐立毅区长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2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关于整治农村违章建筑和尽快建设全区污水处理系统2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并邀请6位区人大代表一起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国土资源局汇报了关于全区违章建筑治理整顿的情况,环保局汇报了关于全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的情况,区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区政府领导提出了全区违章建筑治理整顿的具体措施和全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打算。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咸祥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中,区教育局沈剑波局长就今年我区高中段招生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向代表们现场答复。区府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农林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效果较好。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承办单位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重视,认识存在差距,抱着应付的思想。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既不开会研究商量,又不提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交有关科室应付,采取“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答复件中说套话、讲大话,缺乏可以操作的实际措施,无解决实质性问题的内容,建议办理结果较差,对此代表反映强烈。
    (二)有些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责任性不强,诚意不足,领导不到位。表现在:对有些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建议,有些承办单位领导感到束手无策,缺乏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有些单位面商不重视,派经办人员与代表见面,答复中又不能表态,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我们在走访中,代表提出“面商”答复起码是分管副职领导,我们认为有道理。有的单位与代表面商时,既不与镇乡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联系,事后又没有把答复件抄送镇乡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出现情况不明的状况,甚至个别单位未与代表联系,就直接发文答复。
    (三)涉及职责交叉的建议,交办难,办理推,效果不佳。少数承办单位强调客观原因,互推责任,配合不够,合作不好,答复内容针对性差。
    (四)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操作不够。有的建议答复件只寄给领衔代表,附议代表则没有,也未送寄镇乡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有不少建议答复文件行文不规范,没有标明类别标记,或标记不准确。有的答复件校对不认真,存在较多的差错。
    (五)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大、深度不够。有的代表反映,有些建议去年提,今年也提,但不见政府有动作;有些建议,政府有态度,有承诺,但迟迟不能兑现,也没有解释;有的则是行动欠快,进度太慢。
    三、对做好今年办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今年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237件建议。这些建议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对    我区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于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双优战略”、“平安鄞州”和“新鄞州工程”建设,实现“五个鄞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所有承办部门、单位和组织必须认真对待,不能推诿、扯皮。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切实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的办理事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人员和措施“三落实”。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办理。我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办理工作的时效性,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所以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般都就应在6月14日前完成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任务,对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答复的建议,经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对答复不满意的则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好办理计划,落实办理责任,抓紧时间,争取提前完成。对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37、69、71、116、181、201号),必须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答复件必须由分管副区长审核签发。
    二要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实践表明,办理代表建议重在质量。建议办理不仅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期限答复代表,做到“事事有回音”,更要看代表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认真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把质量作为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标准。为此,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首先,要搞好调研,摸清情况,加强面商。有些代表建议可能质量不是很高,但这些建议都是基层老百姓的声音,因此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准确了解代表意图,应有承办单位的副职领导与代表面商,在与代表面商前及时通知所在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一起参加与代表面商答复;对情况不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把情况弄清,把问题搞准,抓住建议所涉及问题的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其次,必须狠抓落实。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暂时条件不具备的要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因受各方面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确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们做出认真负责的说明和解释,取得代表们的理解。在办理工作中,要立足全局,举一反三,力求取得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的效果,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人民办实事的过程。第三,必须强化协作配合。在办理涉及到几个部门、综合性较强的建议时,一方面要根据问题的主次关系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另一方面,各部门之间一定要加强协作,相互理解,互相配合,共同研究,协商办理,做到工作上不因业务交叉而互相推诿,不因意见分歧而互相扯皮,贻误办理工作。在这方面,区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第四,行文要规范。要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操作,答复件上要准确标明类别标记;答复件既要寄给领衔代表,又要寄给所有的附议代表,也要寄给代表所在镇乡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努力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在督查中,对办理及时、成效显著的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整体建议办理的进度情况实行每月通报一次,对个别办理无进展的要进行专题通报。加强对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是区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对重点建议,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并加强对各个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的抽查,定期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主要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视察;继续实行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对建议办理工作予以督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建议实行对口督办,进一步加强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协调处理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
同志们,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我们共同的职责。今年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相信,在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开创办理工作的新局面,赢得代表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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