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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

办事机构  计生局
事项性质  其他办事事项
申办条件  因务工、经商等原因离开本区异地居住30日以上18-49周岁的育龄人员。
材料列表  ⒈本人身份证
⒉一寸免冠照(夫妻一起外出的双人合照)一张
⒊村(居、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18至49周岁的成年男女,离开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跨区外出的,在外出前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夫妻一起外出的双人合照)一张、村(居、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镇(乡)、街道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或其他指定场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二次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回户籍地进行孕环情检查。
  镇(乡)、街道办证机构对符合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条件、资料齐全的申领人,一般应在当日内免费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节假日除外)。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镇乡(街道)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或计生办(社会事务科)
办理期限  当日
咨询电话  87525672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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